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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动员会议、及省院《关于印发<全省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集中整肃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过硬队伍,经院党组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开展集中整肃专项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时代检察机关担负的职责使命,聚焦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整促建,院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从严整肃队伍,改进纪律作风,提升能力素质,强化履职尽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更好肩负新时代新使命,为实现争创一流检察业绩的工作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此次集中整肃专项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聚焦检察队伍纪律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党性观念淡化、政治信仰缺失、纪律作风松散、法纪意识不强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向队伍建设顽疾开刀、向违纪违法亮剑。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査找问题,客观评判形势,求真务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做到把握主流、着眼全面,出实招、求实效,不回避矛盾,不放大问题,不走形式过场。要坚持开门整肃,实行全过程公开,广泛听取、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整肃活动受人民群众监督,整肃效果让人民群众评判。通过整肃实现对党信仰忠诚、为民意识牢固、严格公正执法、纪律作风过硬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这次集中整肃专项活动,要紧密联系检察队伍实际,深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近年来巡视督导检查、群众信访举报、上级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调查发现处理等违纪违法问题,紧盯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整改纠正、制度建立等环节,重点做到“八查八整”:

一查思想涣散问题,重点整肃理想信念不坚定。包括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确,“四个意识”不强,“四个自信”不坚定,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民意识不强,奉献意识淡薄;自由主义严重,丧失政治立场,阳奉阴违,弄虚作假,面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不愿斗争、听之任之等问题。

二查纪律松弛问题,重点整肃作风纪律松散。包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规矩意识不强,上下班迟到早退,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工作自由散漫、脱岗漏岗;仪容仪表不庄重,言行举止不注意;与社会人员乱交往、乱许诺,去不该去的地方、做不该做的事情,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等问题。

三査作风不良问题,重点整肃特权思想衙门习气。包括漠视群众需求,侵害群众利益,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衙门习气严重;对群众求助和信访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粗暴野蛮执法等问题。

四査担当不够问题,重点整肃履职尽责不到位,包括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不推不动、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主责意识淡薄,对组织、对工作、对同志不负责,揽功诿过,推卸责任,无原则、无底线;对待工作避重就轻,特别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躲则躲,缺乏啃硬骨头、挺身上前的勇气和决心,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该决策不决策、该推进不推进、该落实不落实,“软、懒、散、推、拖、绕”现象等问题。

五査执法不严问题,重点整肃法律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包括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不力,不依规依法办理案件,该捕不捕、该诉不诉、随意退査、久拖不结,以及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强制措施适用,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对刑罚执行中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环节监督不力等问题。

六查司法不廉问题,重点整肃司法办案不公正。包括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打探案情、泄露案件秘密,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办理的行为不记录、不报告;不当接触交往案件当事人,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入股分红、索贿受贿、赌博放贷、权钱交易,以及其他职务违法和犯罪等问题。

七查扫黑不力问题,重点整肃专项斗争不作为。包括消极对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机制不完善,开展不深入、落实不积极;对黑恶线索及其“保护伞”不积极受理、不认真排査,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为黑恶势力说情或打探消息、提供帮助,甚至参与犯罪,纵容、包庇犯罪等问题。

八查监督缺失问题,重点整肃主体责任不落实。包括班子建设软弱涣散,成员不团结、作用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内监督乏カ,不作为、不履职、不尽责,好人主义思想严重,缺乏健康的同志关系,称兄道弟;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从严管党治党不力,对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流于形式,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发力不够精准;缺乏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任人唯亲、迁就照顾、不讲原则,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活力,群众不满意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根据安排部署,“专项活动”从20188月开始,至201812月底结東,按照学习动员、查摆整改、建章立制等方法步骤展开,不分段、不转段,坚持提高认识、发现问题、边整边改、建好队伍,环环相扣,抓好落实。

(一) 做好动员部署。8月下旬,召开全院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方案,进行思想发动,让全体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肃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参与。

(二) 组织专题学习。采取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高检院、省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 深入查摆问题。党组、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整肃标准和要求,对照“八查八整”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教训。

(四)广泛征求意见。要立足实际,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要主动征求纪委监委、审计机关和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主动征求涉法涉诉信访人和案件当事人的意见等,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投诉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切实把存在的问题线索找全找准、找深找透。

(五)列出问题清单。对梳理查摆出的问题,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包括问题情形、案(事)件名称、涉及部门、涉及人员、反映来源、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将问题清单汇总后,于9月底前报市院、区政法委。

(六) 全面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党组要列出整改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整改时间、整改方式、整改结果等内容,一个一个解决。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制定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向干警和群众做出承诺,限期纠正,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四个必查”,对上级批转的、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群众实名举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必须全部进行认真核查,建立问题合账,实行“建账”“查账”“交账”制度,做到核査一起,销号一起,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七) 严肃查处问责。对集中整肃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性质认真核实处理,对在自查过程中主动承担问题,经查问题属实的,可依纪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案调查、严肃查处。特别是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进行“回头看”,对现有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过筛、循线深挖,对挖出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要坚决彻查,坚决清理害群之马。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不履行“两个责任”,疏于管理,不落实“一岗双责”,致使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八) 同步建章立制。针对整肃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健全规章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常态化从严管理制度。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其他领导的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政工等部门的配合责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千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東干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抓紧完善各项配套改革制度,细化办案责任清单,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实时监督、动态管控、风险提示、全程留痕,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建立防止司法腐败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即时核查机制和群众满意度定期评议机制,持续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司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要建立敢担当善作为的激励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省委、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激励制度机制,形成让担当作为者政治上受关注、工作上受支持、生活上受关心、精神上受鼓舞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集中整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领导,办公室设在本院政治部,组织领导好本院集中整肃活动的开展。院党组是这次整肃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好动员部署、督促指导、情况综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明确一名领导专抓负贵,做好准备工作,明确整改任务,深入动员部署,推动高效开展。院集中整肃活动实施方案要在8月底分别报省院和市院审核。

(二)跟踪检查,强化监督。对集中整肃活动期间梳理发现的问题线索,院党组要加强跟踪督办、实地督查,确保集中整肃活动取得实效。省院将派出督导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査,对活动开展成效明显、队伍整肃有力、问题解决彻底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走过场、工作不落实、问题查不清、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批评,返工补课,并对主要领导诚勉谈话,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措施。在集中整肃活动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并对活动不重视、整肃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严肃间责。每月25日前向市院整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强教育,注重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用先进人物、模范事迹引导广大干警,形成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良好氛围;要用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时刻提醒广大干警对标高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统筹协调,抓好结合。要统筹协调好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既要把正常的工作业务完成好,也要把集中整肃活动开展好,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要把集中整肃活动贯彻落实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体制改革、“三基”建设和“四大活动”等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把握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掌握进度节奏,互促互进,把集中整肃成果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推动平安城区、法治城区建设,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五)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集中整肃活动期间,要做好经验总结,对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及时上报。活动结東后,省市院、市区政法委将对活动开展、任务完成、线索处理、取得成效等进行考核验收。要认真做好集中整肃活动总结,于20181220日前报省市院、市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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