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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院:“阳光检察”提升执法公信力
时间:2014-07-28  作者:史绍丹;马倩如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我们根据检察建议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希望你们继续监督,等到招商的时候再来做预防法制宣传!”近日,张志刚向前来回访的山西省平顺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一再提出“要求”。

  张志刚是平顺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几个月前因没有按时发放工资,他被服务中心员工举报贪污商铺租金22万元。平顺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全面清查了该服务中心近5年的收支情况,并逐笔核对租金,最终认为无证据证明张志刚有贪污行为,但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确实存在漏洞。于是,该院提出了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检察建议,并连续三次公布调查情况。今年4月23日,该院在服务中心召开公开答复会,邀请服务中心员工、张志刚本人、政府主管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双方最终消除了误解。

  召开公开答复会,是长治市检察机关“阳光办案”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以“阳光办案”和“巡回检察”为两项重点。长治市检察院出台了全面推行“阳光办案”的指导意见和公开审查程序规定,明确提出公开检察职权、办案信息、办案流程、办案审查、办案结果的具体内容。截至6月,已对300余起案件进行公开告知,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公开听证9件,公开宣布不起诉9件。

  与此同时,该院下发巡回检察服务指导意见,围绕监督、服务、宣传三项职能,明确十项任务和三种方式,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因荒山承包面积问题,黎城县黄崖洞镇南山村村民刘某与村委会产生纠纷,不服法院的两次判决,长期上访。今年6月,他找到南山村的检民联络员杨雅军。杨雅军了解相关情况后,将刘某的申诉材料转交给了黎城县检察院。没过几天,检察干警就来到了南山村,顶着烈日仔细测量荒山的四至边界。刘某和村委会负责人在现场进行核对,确认测量结果无误后,刘某连声感叹:“这下我是真的服气了!”

  在黎城县的251个行政村,村村都有检察联络员,他们与该县检察院的“阳光检察”服务区和9个乡镇的“阳光检察”服务站,共同组成了三级“阳光检察”服务平台,这是该县检察院落实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

  “目前,长治市的13个基层院在154个乡镇(街道)3467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了90余个巡回检察服务站点,今年以来,共收集了职务犯罪线索60余件,民行申诉线索40余件。”长治市检察院检察长李曾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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