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3月,晋城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3月,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83人,不批准逮捕34人,不捕率29.1%。共决定起诉142人,不起诉78人(含附条件不诉后不起诉),不起诉率35.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3年1-3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93%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3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7件,占监督数的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3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次,已纠正1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3.纠正漏捕、漏诉。2023年1-3月,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3月,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2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16件;纠正漏管2人;纠正脱管2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3月,受理案件1件。
(二)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3月,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3月,受理案件1件。
(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3年1-3月,共促进化解行政争议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3年1-3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3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3月,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人,不起诉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5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3月,受理群众来电来访17件,受理、分流、民事监督类信访案件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办结10件,发放救助金额10.557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2023年1-3月,决定起诉10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3月,入额院领共办理案54件,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1件,占1.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53件,占98.2%,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5件,占27.7%;审查起诉类25件,占46.3%;公益诉讼类3件,占5.5%;检察建议6件,占11.1%;立案监督2件,占3.7%;侦察活动监督2件,占3.7%;介入侦(调)查引导案件1件,占1.8%
(三)社会治理类及其他检察建议。2023年1-3月,发出社会治理类及其他检察建议10件,采纳8件,采纳率为80%
(四)检察听证工作情况:2023年1-3月,组织检察听证5件次,均为刑事检察拟不起诉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