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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研中探寻解决问题的钥匙
时间:2023-08-07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号: | |

在调研中探寻解决问题的钥匙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以调查研究

助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就是要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以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并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检视自身是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检察实践中。”在接受采访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告诉记者,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第四检察厅以调查研究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调研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理念方法与行动自觉——这是第四检察厅对自身的明确要求。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第四检察厅认真检视自身及整个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存在的不足,梳理形成了主题教育整改整治问题清单,落实大兴调查研究要求,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努力找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方法、路径。

立足经济犯罪检察特点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科学论证,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

根据最高检《关于在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高质量发展任务,确立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四项调研主题。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履职尽责,是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在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中,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特别是关于民营经济‘两个毫不动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等重要论述,锚定目标任务,针对性开展调研。”张晓津告诉记者。

围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两个调研主题,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与第四检察厅第一调研组一起奔赴安徽、湖北等地,走访民营企业并听取企业界人士意见,深入了解企业营商环境和对法治保障的需求,以及最高检为民企服务措施落实情况。

围绕“完善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第二调研组先后赴北京、上海、辽宁、江苏,走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广泛听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以及金融法院、金融行业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入研判金融风险形势,研究明确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的职责任务。

围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第三调研组前往北京、浙江等地,先后走访互联网企业、互联网法院等,深入了解网络犯罪前沿态势,听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从严从重打击跨境电诈犯罪、全面推进追赃挽损等问题深入研讨,共商解决之策。

“做好经济犯罪检察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合作与支持。广泛听取行政主管部门、民营企业、代表委员等多方面意见,是第四检察厅调查研究的鲜明特色。”第四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王建平说,调研中,很多问题和意见建议从各方面汇聚而来,为第四检察厅做好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找准了问题、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改进方向。

聚焦高质量发展

找准新时代经济犯罪检察发展定位

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既要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又要在调研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钥匙”。

采访中,记者看到了调研组撰写的3份调研报告。每份报告都在总结调研情况、剖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一揽子举措。

在调研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时,无论是金融证券监管部门还是金融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对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十分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其实谈到,最高检曾发出“三号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金融监管,但抓早抓小防范化解风险的目标还没有实现,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围绕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完善工作机制。

“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形势任务依然严峻复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应当承担起更重责任。”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官贝金欣告诉记者,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如何积极适应改革、完善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是此次调研成果转化的重点。接下来,检察机关将在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完善金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联合调研,加快出台相关制度机制。

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调研中,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各方广泛关注的话题。不少检察官反映,在合规案件适用范围上,以及在不起诉和量刑建议的标准上还把握不准,如何在“从严打击”和“依法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还需要深入研究。

围绕调研中各地反映较多的问题,第四检察厅表示,将推动正在起草的合规办案指引尽快出台,并加强条线培训和日常指导,提高办案质效,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最终实现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的目标。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发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有效解决,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俞启泳告诉记者,第四检察厅将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指导各地更加自觉地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聚焦企业涉生产经营类犯罪开展合规,把握好适用条件,凸显公共利益,汇聚改革合力。

今年初,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如何全面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近期关于网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实抓出成效,是网络法治主题调研中尤为关注的问题。

“我们将从立足办案、因地制宜、一体履职、协同共治四个方面,指导各地落实推进。尤其是要培育有影响、有引领的典型案件,注重提炼地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为网络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官赵玮说。

下真功夫

解决检察办案真问题

既要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更要用好这把“钥匙”。

第四检察厅清醒地认识到,解决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中的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发现真问题难,解决真问题更需要下真功夫。我们要把此次调研成果与院党组、大检察官研讨班的部署紧密结合,转化为实实在在促进工作的有力举措。”张晓津告诉记者,根据调研成果,第四检察厅正在制定多份规范性文件,不只“当下改”,更要“长久立”,不断提升调查研究与解决问题的实效性。

在调研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主题时,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被多次提及。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提出:“要加大对企业内部贪腐行为的打击力度。希望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提前介入、立案监督等作用,解决此类案件立案难、查处难等问题。”检察人员也反映,在办理民企内部腐败案件中发现,部分民企工作人员把收受好处费、回扣当作“潜规则”,侵占公司财产、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等问题比较突出,而企业在发现、防范相关犯罪方面普遍能力不足,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上采取了诸多积极举措,但在依法惩治和预防民企内部人员犯罪上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俞启泳告诉记者,结合调研情况,他们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了加强互联网企业内部腐败治理和民企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治理的研究意见,希望推动共同解决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了修改刑法的建议,力求从立法层面体现平等保护理念。

近日,最高检专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民企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证券犯罪办案也是调研中关注度很高的话题。“行刑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多,财务造假类案件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在零容忍、依法从严的主基调下如何把握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些是调研中各地检察院反映较多的问题。”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副主任罗曦在采访中说,第四检察厅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将对以上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记者了解到,第四检察厅将以派驻检察工作为依托,持续推进落实检察机关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做到“重大案件有力度、风险案件防风险、整体案件提质效”;加强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有效协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行刑衔接、专业支持、双向移送等机制,并在条件成熟时探索推动案件平行移送机制;发布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和证券犯罪指导性案例,加强办案指导。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当前网络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政法委也在近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依法从重打击跨境电信网络等违法犯罪活动。调研中,各地多有反映,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内外交织、迭代发展,出现不少新情况,给司法办案带来难题,其中跨境犯罪案件中的法律疑难问题较为突出。

“调研回来后,我们立即组成工作专班,针对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解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赵玮说,这些文件将进一步明确办案标准,努力通过高质效办案精准落实依法从重打击的部署要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加强能力现代化建设

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最高检党组强调,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鲜明指出“法律监督能力的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

在调研中,“专业化能力仍然不足”是各地检察人员的普遍感受。为此,第四检察厅将“不断提升经济犯罪检察人员专业化素养”作为主题教育的长期整改目标,并推出队伍建设多项举措。

“我们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设经济犯罪检察实务讲堂,建立双月网络培训常态化机制,连续举办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专题研修班,不断深化经济犯罪检察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系统提升队伍能力水平。”第四检察厅办公室负责人侯若英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第四检察厅还在培养经济犯罪检察领军人才、加大办案基地建设上下功夫,希望通过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

理论探索是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更高履职要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必须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问题研究、强化理论武装。

为此,第四检察厅将深化做实理论研究基地作为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聚焦金融信贷、追赃挽损等主题,第四检察厅会同最高检刑事检察研究基地——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举办多次研讨,着力通过理论创新破解实践难题。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素质专业化能力推进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树牢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要求的司法理念,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司法办案始终从政治上看,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关注人民作为个体在案件中实在的、具体的感受,始终秉持法治思维,守住一名法律人的良知。”在为第四检察厅党支部讲授党课时,张晓津如是说。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第四检察厅仍在不断抓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将调查研究成果、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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