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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公开附件)…………5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5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5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5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5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7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8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9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1.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6.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和市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对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负责管理本院直属机构;管理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9.组织领导本院的宣传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由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组成。

2018年纳入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后勤保障服务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232.47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1371.02万元,同比减少金额为138.55万元,同比下降11.1 %,总收入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2018年本年支出为1194.57万元,2017年本年支出为1397.22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202.65万元,同比下降11.6%,总支出下降的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3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2.47万元,占比 10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比  0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金额均为0,占比均为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为119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01.41  万元,占比   67%,项目支出 393.16  万元,占比 3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金额均为0,占比均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 1232.47万元,2017年本年收入   1371.02万元,同比减少 138.55 万元,同比下降 11.1  %,总收入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94.57  万元,2017年为1397.22  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减少 202.65 万元,同比下降 11.6 %,总支出下降的原因是人员转隶减少。

(五)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194.5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减少  202.65 万元,同比下降11.6  %。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支出金额明显下降。其中:人员经费  702.43万元,占比 58.8  %,日常公用经费 98.98 万元,占比 8.3  %,项目支出 393.16 万元,占比  33.1 %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194.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17年相比减少 202.65  万元,同比下降 11.6  %。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1194.57  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数为  1397.22 万元,减少  202.65 万元,同比下降11.6%  。主要用于 单位日常运转  2018年相应预算为  1232.47 万元,完成预算支出 96  %2018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75.52  万元,2018年相应预算为75.51万元,完成预算支出 100  %,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 20.3  万元,下降 12.7  %,主要原因是对于2017年减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收入  20  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 20  万元,同比持平 ,主要是  车辆无变化  。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 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50 万元,相比2017  17.11  万元同期下降   11%;公车购置费用为0,主要用于办案车辆所需燃油费、过路费、审车费、维修费、保险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为 万元,2017年为0,同比持平。

2018三公经费支出 15.50  万元,2017年支出 17.11  万元,同比下降 11  %。其中,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50   万元,2017年为17.11  万元,同比下降 11  %。主要是 人员转隶3辆车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 0 万元, 2017年为  0 万元,同期持平。因公出国(境)两年支出均为0,支出数未发生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14 万元,2017年支出 527.47  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5.33万元,减少10.7 %,主要原因是 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1.5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批准的保留车辆有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车辆 1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2.房屋情况

我院业务用房面积数为11198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是指除车辆、房屋土地外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办案办公使用,价值为  732.18 万元。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我单位省级经费中没有单个项目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故省级资金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个数为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意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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